关于发布2013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2014-06-05 2313次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云台山景区党群工作部,东中西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市参保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3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91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3年度社会保险基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省统计局公布的我省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1279元,我市为44124元。
二、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73元。
三、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按下列标准确定:
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上限为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2820元)。
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下限为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2564元)。鉴于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月缴费工资下限市区按不低于2025元确定;各县按省厅通知精神确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2日
咨询热线:13757026973 客服QQ号:1146704373 微信号:donghai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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